DB11/T 1731—2020
公路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施工与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混合料、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混合料以及路基用再生材料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新建、改建、养护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JTG D50—2017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E4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51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 E6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F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T F2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waste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3.2
再生集料recycled aggregate
建筑垃圾经过分选、除杂、破碎、筛分等工艺加工成的不同粒径集料。 3.3
冗余土redundant soil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过程中,再生集料破碎筛分前,经除土系统处置后,分选出小于规定粒径的材料。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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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粒料含量content of concrete and rock
再生集料中,粒径4.75mm以上部分混凝土块及石块类材料占总体质量的百分比。 3.5
混凝土类再生集料concrete recycled aggregate 混凝土粒料含量不小于90%的再生集料。 3.6
砖瓦类再生集料brick and tile recycled aggregate 混凝土粒料含量小于90%的再生集料。 3.7
杂物impurities
砖、石、砂浆和混凝土块之外不能加工成再生集料的物质(如金属、玻璃、陶瓷、石灰、石膏、煤块、炉渣、沥青、塑料、布片、木块、树枝和纸张等)。 3.8
轻质杂物lightweight Impurities
杂物中密度小于1g/cm3的杂质材料(如塑料、布片、木块、树枝和纸张等)。 3.9
天然集料natural aggregate
天然石材经破碎、筛分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不同粒径集料。 3.10
再生集料无机混合料recycled aggregate inorganic mixture
由一定比例的再生集料和天然集料配合设计的无机混合料,包括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混合料和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混合料。 4 再生集料 4.1 分类
4.1.1 建筑垃圾经分选、除杂、破碎、筛分等处理,分为再生集料和冗余土。 4.1.2 再生集料根据混凝土粒料含量,分为混凝土类再生集料和砖瓦类再生集料。
4.1.3 再生集料按粒径,分为再生粗集料与再生细集料,粒径大于4.75mm的再生集料称为再生粗集料,粒径不大于4.75mm的再生集料称为再生细集料。 4.2 技术要求 4.2.1 再生粗集料
4.2.1.1 再生粗集料分级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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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再生粗集料分级标准
混凝土类
项目
混凝土I类
压碎值(%) 杂物含量(%) 轻质杂物含量(%) 针片状含量(%) 混凝土粒料含量(%)
≥90
≤26
≤0.5 ≤0.3
≤20
<90
混凝土Ⅱ类 ≤30
砖瓦I类 ≤35
≤1.0 ≤0.5
砖瓦Ⅱ类 ≤40
砖瓦类
4.2.1.2 再生粗集料颗粒组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再生粗集料颗粒组成范围
规格名称 ZG1 ZG2 ZG3 ZG4 ZG5 ZG6 ZG7
公称 粒径 (mm) 19~37.5 19~31.5 19~26.5 9.5~31.5 9.5~26.5 9.5~19 4.75~9.5
通过以下筛孔(mm)百分率(%)
53 100 — — — — — —
37.5 90~100 100 — 100 — ― ―
31.5 — 90~100 100 90~100 100 — ―
26.5 — — 90~100 — 90~100 100 —
19 0~10 0~10 0~10 — — 90~100 —
13.2 0~5 0~5 0~5 — — — 100
9.5 — ― — 0~10 0~10 0~10 90~100
4.75 — ― — 0~5 0~5 0~5 0~10
2.36 — ― — — ― — 0~5
4.2.1.3 再生粗集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再生粗集料技术要求
项目 杂物含量(%)
使用层位 基层 底基层
混凝土粒料含量(%)
基层 底基层 基层 底基层 基层
压碎值(%)
底基层
≤30
≤40
≤26
≤35
JTG E42(T0316)
≥90
<90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重、中、轻交通)
≤0.5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1.0
附录A 试验方法
轻质杂物含量(%) ≤0.1 ≤0.3 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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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再生粗集料技术要求(续)
项目
使用层位 基层
针片状颗粒含量(%)
底基层 基层
0.075mm以下粉尘含量(%) 底基层
—
≤20 ≤2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重、中、轻交通)
≤18
≤20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试验方法 JTG E42(T0312)
JTG E42(T0310)
4.2.2 再生细集料
4.2.2.1 再生细集料颗粒组成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再生细集料颗粒组成范围
通过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规格名称
公称粒径(mm)
9.5
ZXG1
0~4.75
100
4.75 90~100
2.36 —
0.6 —
0.075 0~20
4.2.2.2 再生细集料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再生细集料技术要求
项目 砂当量(%) 有机质含量(%) 0.075mm以下材料的塑性指数
<2 ≤17 水泥稳定
≥40
≤10 12~20 石灰粉煤灰稳定
试验方法 JTG E42(T0334) JTG E42(T0151) JTG E40(T0118)
4.2.2.3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细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15%;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细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20%。 4.3 材料分档与掺配 4.3.1 材料分档
4.3.1.1 再生集料混合料的集料分档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材料分档要求
层位 基层 底基层
a 对于一般工程应不少于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重、中、轻交通)
≥4
≥3 a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3 a
3档备料,对极重、特重交通荷载等级且强度要求较高时,应不少于4档备料。
4.3.2 材料掺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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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最大粒径为19mm、26.5mm和31.5mm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混合料备料规格宜符合表7规定,备料应同时考虑再生集料掺量范围。
表7 不同粒径混合料的备料规格
混合料类型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F类 G类 H类 I类 J类 K类 L类 M类 N类 O类 P类 Q类
31.5 26.5 19 公称最大粒径 (mm)
分档数量 三档 三档 三档 三档 三档 三档 四档 四档 四档 四档 三档 三档 三档 四档 四档 四档 四档
一档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ZXG1
二档 ZG7 ZG7 天然集料 ZG7 ZG7 天然集料 ZG7 ZG7 ZG7 天然集料 ZG7 ZG7 天然集料 ZG7 ZG7 ZG7 天然集料
三档 ZG6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ZG5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ZG6 ZG6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ZG4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ZG6 ZG6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四档 — — — — — — ZG3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 — — ZG2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天然集料
5 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混合料 5.1 原材料 5.1.1 一般规定
5.1.1.1 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混合料组成设计应包括原材料检验、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混合料的生产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参数确定四个部分。
5.1.1.2 再生集料的技术指标应满足本文件表3和表5的要求。 5.1.1.3 再生集料最大公称粒径应不大于31.5mm。
5.1.1.4 再生集料运至现场后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5.1.1.5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应根据规格和类别单独堆放。
5.1.1.6 水泥、天然集料和水等其他原材料质量应符合JTG/T F20的规定。 5.1.2 再生粗集料
5.1.2.1 再生粗集料规格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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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施工与验收规范北京标准20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