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说明:这是一篇关于有两个小孩有一套房屋有三辆车有存款理财产品有股权经营权有债权和债务愿意补偿对方的离婚协议书。在本离婚协议书的后面,附上了与本离婚协议内容基本一致的范本,欢迎下载使用,以下为离婚协议正文内容:
男方:萧嘉城,1982年10月12日出生,住陕西麟游县新村社区。 女方:井爽荔,1989年9月5日出生,住陕西麟游县陕西路社区。
双方经朋友介绍,认识后相恋,于2014年3月4日在陕西麟游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有子女萧茗诚(2岁)、萧茗松(4岁)。男方严重犯罪,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男方萧嘉城与女方井爽荔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及探望
1.子女萧茗松由女方井爽荔抚养,随女方井爽荔生活,男方萧嘉城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子女萧茗诚由男方萧嘉城抚养,随男方萧嘉城生活,女方井爽荔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3.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抚养的子女的抚养费,互不再支付对方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4.随子女生活的一方应当细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愤等非教育目的打骂或冷
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视、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违法行为,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5.双方灵活安排探望时间,但应提前1天告知。为不影响子女的学习、生活,原则上每月探望不超过4次,共同生活不超过4天,寒暑假合计共同生活时间不超过20天。
6.探望子女一方在探望期间应细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愤等非教育目的打骂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视、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违法行为,否则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权中止、取消探望权。
7.根据方便子女学习和生活的需要,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权决定是否迁移小孩户口,需要迁移小孩户口的,对方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三、共有房产处理
位于新村社区25幢10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76平方米,产权证号70001212),系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出售后,双方平分售房款净值。
四、共有车辆处理
1.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PC4PD1的海马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小轿车归男方萧嘉城所有,男方萧嘉城补偿女方井爽荔5.5万元;车辆所涉剩余按揭贷款由男方萧嘉城负责偿还;具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条件之日起7日内,女方井爽荔协助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所涉费用由男方萧嘉城承担。
2.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PA3PB2的神龙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小轿车归女方井爽荔所有,女方井爽荔补偿男方萧嘉城6.5万元;车辆所涉剩余按揭贷款由女方井爽荔负责偿还;具备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条件之日起7日内,男方萧嘉城协助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所涉费用由女方井爽荔承担。
3.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PB2PC4的本田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车辆出售后,双方平分售车款净值。
五、金融资产处理
男方萧嘉城名下有银行存款22万元;女方井爽荔名下有银行存款12万元,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保持不变,男方萧嘉城补偿女方井爽荔5万元。
六、其他资产处理
男方萧嘉城享有某某火锅店铺的经营权,折价12万元;女方井爽荔享有某某专卖店的经营权,折价5万元,各自享有的经营权保持不变,男方萧嘉城补偿女方井爽荔3.5万元。
七、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萧嘉城的名义向马钧借了5万元,此债务到期后由男方萧嘉城负责清偿。
八、经济帮助及补偿
因男方萧嘉城存在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男方萧嘉城自愿补偿女方井爽荔25万元,以表安抚和慰藉。
九、款额合计及支付
综合本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各项补偿补助款,经合并计算,男方萧嘉城应支付女方井爽荔人民币万元。此款由男方萧嘉城在离婚登记办理之日起7日内向女方井爽荔一次性付清。
十、其他约定
1.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2.离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对方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本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任何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
4.双方确认除本离婚协议书提及的共同财产外,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双方没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之情形。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隐瞒、转移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额赔偿对方财产损失。伪造债务的,按伪造债务金额赔偿对方。
5.离婚后,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干涉对方的生活、工作、交往、情感,不得攻击、侮辱对方人格,尊重对方恋爱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权利。不得向他人泄露知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诋毁或损害名誉。
6.双方签订本离婚协议书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在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应自觉遵守,不得反悔、违约,不得向对方提出无理要求。
7.本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未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本离婚协议书约定的财产处理内容转化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及分配的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8.本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前款对财产处理内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
机关存档一份。
9.如本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看在往日夫妻情分上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男方(签名):萧嘉城
女方(签名):井爽荔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年××月相识相恋,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有×个子女。现因双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及探望
1.子女××由女方/男方抚养,随女方/男方生活,男方/女方有探望子女的权
井爽的离婚协议书(附离婚协议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