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导则》的编制,采用专题调研,资料收集、大纲起草、初稿起草、征求意见稿起草和征求意见、送审稿起草和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报批稿的方法;同时,在大纲编写至报批稿形成的各阶段,都采用国内行业专家审查把关的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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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风险评价内容的总体要求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工程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灾害和次生灾害危险性和损害评估;发生海洋灾害时工程对周边其他海洋工程或区域的影响分析评价等内容。
通过上述分析评价内容,阐述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脆弱性,评估防御能力极其安全性。
(2)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
依据日本311大地震的海啸经验教训,开展我国近海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评价是是否必要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分析海啸与多风、浪、潮叠加与叠加频率;分析与评估工程附近的海平面变化、地面(工程)沉降参数;预测分析海啸灾害特征;分析海啸灾害危险性与风险;海啸状况下工程次生灾害损害评估;工程防御海啸灾害的建议与对策。
(3)关键分析评价参数的评估、评审
超设计重现期水位、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等状况下的设计重现期、设计参数、多种极端自然事件叠加内容与频率、分析预测方法等,是海洋灾害风险分析、评价的关键参数,需要通评估、评审后,作为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等状况下分析与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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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海啸灾害下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的分析、预测;工程设计基础数据资料代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海平面变化、地面和工程沉降等关键数据的分析、取值,也需要通过评估、评审后使用。
(4)设计重现期状况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能力,是分析评价的重点。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工程基本概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理位置;工程的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防御设施的结构和尺度;明确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与结构现状,包括防护工程的外形外貌现状,防护工程结构和块体现状,防护设施设备现状,防护堤坝顶高程,取排水建(构)筑物现状、安全防护设施现状等;工程采用的设计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包括设计采用的气象、海浪、风暴潮、海冰等数据资料;设计重现期状况下设计基准和相关设计参数分析,包括工程(厂址标高防波堤、护岸、取排水建(构)筑物、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设防设计基本参数和特征;工程主要防护结构的设计重现期、设计依据和设计参数等;设防工程设计的变化情况等;工程采用的设计基础数据资料评估,包括设计采用数据资料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分析;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安全性分析与评估,包括防波堤、护岸基础的稳定性,结构和护面块体的稳定性分析,取排水建(构)筑物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分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保全状况分析;防御海洋灾害的设备、材料、工具现状等;工程设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评估,包括工程现有安全防护工程和设施设备的安全
性评估;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工程防御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的建议与对策。
(5)数据资料的收集
数据资料是实现海洋灾害风险评价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历史数据资料——最新的气象、海浪、风暴潮、海冰、海平面变化、地面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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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工程沉降等长系列观测数据;工程基本概况资料——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理位置;工程的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和尺度等数据资料;工程正常状况下原设计基准和相关设计参数数据资料——工程(厂址标高防波堤、护岸、取排水建(构)筑物、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设防设计基本参数和特征;工程主要防护结构的设计重现期、设计依据和设计参数等;设防工程的设计指标变化情况等;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与结构现状数据资料:包括防护工程的外形外貌现状,防护工程结构和块体现状,防护设施设备现状,防护堤坝顶高程,取排水建(构)筑物现状、安全防护设施现状等;工程建成后安全观测与记录数据资料——地面沉降和设防设施沉降观测记录,工程建成后遭受海洋灾害记录等;工程建成后安全观测与记录数据资料、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与结构现状数据等。
(6)数据资料的可靠性、有效性
用于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评价的所有现状资料和历史资料,应具备可靠性和有效性,均应是有海洋调查、监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有效数据,有条件时均应提供以计量认证形式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即有CMA字样的分析测试报告)或实验室认可形式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即有CNAS字样的分析测试报告)。
无条件提供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形式的分析测试报告时,数据资料均应注明出处,详细列出提供数据资料的机构或单位名称,提供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证明材料,明确提供单位的名称、时间和观测、监测的站位、内容、项目(要素
和因子)、时间(季节)、要素和因子等基本内容。以保障用于分析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可靠性。
7)现场勘测与调查 (
工程需要开展必要的现场勘测与调查工作,以满足海洋灾害风险分析、评价的要求,一般包括:工程附近现场调查内容包括防护工程的外形外貌现状、结构安全性、稳定性及耐久性,防护工程结构、护面和护脚、护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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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抗渗现状,防护设施设备(水闸、水泵、滞洪区等)现状,防护堤坝顶高程及防浪墙顶高程等勘测调查;水深地形测量,海流测量,泥沙调查与测量,地质勘察;岸滩冲淤和稳定性调查和测量等。
(8)专题研究成果和数据资料的采信
科研、设计、勘测单位为工程设计和建设提供的数学模型,物理模型,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泥沙运动等专题研究成果和数据资料、研究报告等,应明确成果和数据提供的单位、提供时间、成果和数据资料的责任签署的完整性等,并提供通过相应的技术审查的依据。
9)评价工作成果 (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工作成果为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报告书主要章节内容包括:
1 概述
1.1 评价工作来由 1.2 评价的法规和技术依据 1.3 评价技术程序与方法 1.4 评价范围
1.5 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2 工程概况
2.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理位置 2.2 工程的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和尺度 2.3 工程的主要风险防护设施、结构与特征 2.4 工程主要防护结构设计参数与分析 2.5 工程周边主要风险防护设施与特征分析 基础数据资料收集与分析 3
3.1 工程设计采用的原基础数据资料收集 —9—
3.2 评价用的基础数据资料收集
3.3 评价用的现场勘测调查数据资料收集
3.4 评价用数据资料的代表性、有效性与可靠性评估 3.5 评价用数据资料的采用
3.6 评价用专题研究成果的采用
3.7 评价用数据资料与设计采用的原基础数据资料的比较分析 4 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设计与防御能力分析评估 4.1 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设计参数分析
.2 风暴潮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4 4.3 海浪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4.4 海冰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5 超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设计与防御能力分析评估 5.1 超设计重现期状况下设计重现期、多种极端自然事件叠加内容和分析预测方法
5.2 风暴潮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5.3 海浪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