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备案登记表
引种单位(人)盖章 编号: 备案信息 引种单位 联系人 品 名 用 途 进境时间 进境方式 检疫审批单(许可证)号 种植地点 联系电话 数 量 输出国 进境口岸 □飞机 □火车/船 □邮寄 □携带 1、该单位(个人)已在我局办理进境植物产品收货人备案,备案备号为 。 案 2、进境后种植场所经 考核,符合进境审 植物检疫监管条件。 核 备案审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1、同意进境, 局负责通知种植地检验检疫局案 做好进境后种植期间的检疫监管和疫情监测。 意2、限在指定地点隔离/集中种植;生长期间配合检验检疫机关见 做好检疫监管和疫情监测工作。 备案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本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用于备案机关存档、引种单位(人)向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检。(2)企业申请检疫审批备案,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引进种子、苗木审批单》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进境收货人检验检疫备案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3)入境口岸与种植地不属于同一检验检疫机构的,负责检验检疫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要求种植地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种苗准调入函,同时根据本备案表要求,将种苗检疫情况告知种植地检验检疫局,通知其做好监管和疫情监测。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