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编制统一目录
第一章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组卷要求
第一节 总则
一、为了规范有关单位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确保工程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做好组织竣工、备案及归档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的要求,参照《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年版及其逐步升级内容和广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2012年版)》的相关内容,结合湛江市的实际情况,编制《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编制统一目录(201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二、本《目录》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目录>、<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目录>、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归档资料目录>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三、建筑工程资料所用表格应以《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年版及其逐步升级内容为准,凡统表没有的表格,由相关单位根据有关规范自行制定。
四、本《目录》适用于湛江市行政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节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一般规定
一、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工程项目有关各方在建设管理、质量控制以及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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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分类
施工技术资料按其性质分为七类,第一类: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第二类:综合管理资料;第三类: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验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及施工记录;第四类: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五类: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第六类:竣工图;第七类: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做到不丢弃、不漏项、不填错,资料和现场相符。
三、施工技术资料的组卷要求 (一)组卷原则
施工技术资料的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按其时间的先后、专业类别加以排列,保持卷内文件内容之间的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建筑工程按单位工程组卷,其中单位(子单位)工程按分部工程和要求办理中间验收的子分部工程(桩基础工程和幕墙工程等)独立组卷,一般分为:总目录、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层面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资料。
组卷时按先文字材料、后竣工图的方式排列。每个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应有总目录,总目录包括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组成,且单独列为一卷。
文档为精品范文,下载后即可完整编辑 (二)组卷顺序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一般为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工程照片另立卷。
(三)归档文件应为原件,若是复印件时,需注明原件存放处,且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名。文件内容应与工程实际状况相符合,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文件的积累、分类、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开展,字迹清晰,图样清晰,图表整洁,能长期保存。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签章齐备,书写材料必须耐久、清晰,要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和纯蓝墨水、圆珠笔等易褪色材料书写。
四、案卷编目
(一)编写卷内文件页号
1、以独立卷为单位编写页号。对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用阿拉伯数字“1”开始逐页编写(用打号机)。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卷与卷之间的页号不得连续。
2、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正面编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图纸折叠后无论任何形式,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自成一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二)编制卷内目录
1、文件按照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如果在施工中不产生的文件,在卷内目录上不用打印出来。卷内目录应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第“1”页之前),且不需编制页码。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竣工图以每张图为单位,从图纸目录逐一遍起。
3、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表号或图样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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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编制统一目录(2013)(完整资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