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秋季开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方案计划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指南(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防控目标
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落实完善校园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动态,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确保新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平稳运行。
(二)工作原则
稳妥周全,做实做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高等院校、中(职)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指南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组织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指导。
2.各学校应成立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书记和校长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总校制办学或有多个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4.各学校要根据工作实际,在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统筹协调组、排查防控组、家校联系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教育组、教学指导组等若干专项工作组,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教务、总务、保卫、德育、卫生室(保健室)、团委、少先队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八制”。两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或工作指南、工作手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八制: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
2.建立学校、年级(院系)、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学校加强学生放学后安全教育。
3.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速报告。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位,学校书记、校(园)长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三、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学校提前向师生公布开学时间。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2月16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校需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于返校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
2.科学评估、研判开学工作。学校应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每年级一策”“每班一策”。
3.开学前防护知识宣教
(1)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强调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2)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指导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防治工作,理解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积极传播正能量。
(3)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加强人文关怀,做好师生心理辅导干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掌握师生开学前返校健康状况。开学前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本校师生假期行程和健康情况,各学校根据市指挥部(当地指挥部)关于市外人员入明(返明)要求,分类登记疫情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地区师生返校情况,配合当地政府、村(居)督促师生做好返校报告、登记、隔离观察措施。
学校秋季开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