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质量等级和质保等级
质量等级和质保等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质量等级是根据物项或服务本身的安全 重要性和质量特性而确定的,质保等级是根据物项或服务的安全重要性、复杂性、成 熟性以及提供物项或服务的供方的经验水平、质量管理水平等提出的质量保证等级要 求,简言之,质量等级是针对产品质量特性的,质保等级是针对管理体系的,质量等 级是划分质保等级时需考虑的的一个方面。
一、质量等级
RCC-P《法国压水堆核电站系统设计与建造规则及应用》第四节中 4.1.1《机械设 备的分级要求》提出了安全等级、设计等级与质量等级关系,900Mwe核电站的安全等 级、设计等级和质量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如表 1: 表1:
安全等级 1 2 3 设计等级 1 2 3 质量等级 1 1a 或 2* 2或3* * :对于安全2级或3级的设备,应根据这些设备所经受的载荷(尤其是压力和温度)来确定 质量等级。
前联邦德国的电站联盟(KWU)把压水堆流体包容部件划分为四个质量等级 (K1, K2,K3和K4),基本上与IAEA安全导则50-SG-D1附录A的安全分级相对应,其他 物项也划分质量等级,如:钢结构和支承件分为两个安全重要的质量等级 与安全有关的起重运输部件的质量等级为
S1和S2,
H,与安全有关的空调和通风部件的质量等
E1和E2。
级为L,与安全有关的电气部件和测量与控制部件的质量等级为
各国划分质量等级的方法不完全相同,美国将物项分为 A、B、C、D 四个质量组, 分
别与安全等级和 ASME 规范等级相对应。
商用核电厂除确保安全外,还要求稳定和可靠地运行,因此电厂把安全功能和可 用率两个重要因素一并考虑。可用率通常是核电厂常规岛和配套设施的物项划分质量 等级的重要依据。如法国和英国曾根据物项出现失效或故障对核电厂可用率的影响, 把常规岛和配套设施的物项划分为 C1、C2、C3 或无专门的质量等级。
二、 质保等级 核电厂的物项、服务和过程应与规定的质量要求相符合,以满足核
电厂安全和可 靠地运行的需要,这些质量要求体现在适用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格书等技术文件中, 但是如果单位的管理工作和组织结构不完善,则物项、服务和过程的质量就难以保证 满足规定的要求,因此必须实施“有效的管理” ,以从管理角度来保证或促成物项、服 务和过程满足规定的要求。
HAF003 (91)规定:对质量保证大纲所适用的物项、服务和过程规定相应的控制 和验证的方法或水平。根据已确定的物项对安全的重要性,所有大纲必须相应地制定 出控制和验证影响该物项质量活动的规定。
IAEA 50-C-Q( 96)规定:必须根据每个物项、 服务或过程对核安全的相对重要性, 使用一种分档次的方式方法。在应用特定质保要求方面,分档次的方式方法必须体现 出一种有计划并得到公认的差别。
选择和确定恰当的质量保证要求,既能为物项、服务和过程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提供足够的置信度,又能达到节省费用的目的。
IAEA 第 328号技术报告《质量保证要求分级手册》对质保分级方法的原则、基本 内容以及分类的方法和技术进行了介绍。该手册确定的分级方法的原则是考虑:
(1) 物项或服务在安全和运行上的重要性; (2) (3)
所涉及领域(设计、采购、制造、建造、运行和管理)的成熟性; 所涉及领域的复杂性。
该手册将质保分级方法归纳为八个步骤: (1) (2) (3)
将核电厂分成若干个主要系统; 确定每一主要系统的具体物项或服务;
对被确定物项或服务的复杂性、成熟性、在安全和运行上的重要性作出考
虑、评价和分类,对有关的组织机构的复杂性和成熟性也要作出评价;
(4) (5) (6) (7) (8)
对每个领域,从三个不同的质保级别中选择一个。
对每个领域的每一质保级别,再进一步划分并选择各项质保要求的等次。 按每个领域每个级别每项质保要求,确立所有适用的质保要求的相应等次。 如有必要,对一些特殊情况需作调整。 编制质保规格书或质保要求文件。
在岭澳工程建设时期,核岛设备供应和核岛安装合同中均提出了质保分级控制要 求,将物项和服务分为Q1、Q2、Q3和QNC (详见核岛供应合同Appendix 6和核岛安 装合同 Chapter 9),常规岛设备供应和常规岛安装合同中也提出质保分级控制的要求, 将物项和服务分为 Quality level 1、 2、 3(详见常规岛供应合同 Appendix 6和常规岛安 装合同 Chapter 9),每个质保等级都有对应的质量保证要求。
核电站质量等级和质保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