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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闪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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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2500t/d

电石渣水泥生产线“”闪爆较大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9月18日13时40分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东厂区二期2500t/d电石渣水泥生产线在电石渣库顶检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郝鹏,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建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分别作出批示。

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建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市委副书记马坚,市委常委、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姚琳,市委常委、副市长许国成,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王霞,市政府副市长潘志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吕品等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市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人员开展救援。市委常委、副市长许国成任现场总指挥,驻守甘河园区指挥现场救援等工作。省安监局、公安厅、国资委、政府应急办、消防总队等职能部门人员均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9月18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许国成任组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湟中县人民政府、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委托水泥建材、化工、爆破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技术组,全程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公司)

2、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和实收资本:贰拾伍亿捌仟贰佰壹拾伍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刁祥瑞

5、成立日期:2009年4月8日

6、营业期限:2009年4月8日至2029年4 月7 日 7、公司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8、经营范围:石灰石、石灰、水泥、水泥熟料、焦炭、重烧氧化镁、电熔氧化镁氢氧化镁、氧化镁、硫酸钡盐泥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烧碱、聚氯乙烯、电石、乙炔气、液氯、次氯酸钠、盐酸、废硫酸、二氯乙烷生产、销售(许可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6月2日止)

9、基本情况:海纳公司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该企业于2009年开始规划建设年产40万吨烧碱、48万吨PVC、90万吨电石、300万吨水泥项目。项目分东、西两个区域建设,东区占地1070亩,以石灰石为原料,建设水泥、电石和乙炔装置,西区占地1400亩,以氯化钠、氯化镁为原料,建设烧碱、PVC装置。2500t/d电石渣水泥生产线项目属于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配套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公司东厂区内,总投资万元,于2014年12月建成并投入生产。

(二)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四建公司)

2、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18”闪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2500t/d电石渣水泥生产线“”闪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9月18日13时40分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东厂区二期2500t/d电石渣水泥生产线在电石渣库顶检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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