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为建立健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绩效管理机制,创建一流本部,以工作业绩和价值创造为核心,指导公司本部部门行为,充 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公司本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管理人员。 第三条
考核周期
公司本部部门及员工均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起止时间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注重实绩。 (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程序规范、简便易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党委会是公司本部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主
第五条 要职责:
(一)审批本部绩效管理制度。
(二)审批本部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及目标。
(三)审批本部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应用方案。 (四)审批本部绩效管理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公司综合业绩考核领导小组是公司本部绩效管理工作的
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本部部门绩效管理制度。 (二)审议本部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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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本部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应用方案等相关事项。
(四)受理本部部门绩效申诉。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部门绩效管理制度。 (二)牵头组织开展本部部门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三)牵头组织本部绩效考核相关审查会议。 (四)组织签订本部部门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 (五)落实本部部门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兑现。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重点任务年度完成情况、考核评价情况和得分情况。
第九条 安全质量部与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本部部门年度安全质量与环保考核指标、目标值、评分标准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条
纪检监察部负责制定本部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
标、目标值、评分标准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一条
审计内控部负责制定本部部门年度审计内控考
核指标、目标值、评分标准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二条 企业管理与法务部负责制定本部部门年度制度建设考核指标、目标值、评分标准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三条 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部部门年度巡视巡察考核指标、目标值、评分标准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四条
各部门共同职责
(一)按照《xx公司重点任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司重点任务管理规定》) 承接xx公司重点任务,并提出本部门年度重点任务。
(二)反馈本部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配合办公室开展年度重点任务指标考核评分。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保障类指标考核评分。 (四)组织开展本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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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部部门考核内容与规则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
由重点任务和保障性指标两部分组成。
(一)重点任务:指按照公司重点任务管理相关制度确定的各部门重点任务。
(三)保障性指标:指安全质量与环保、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内控、制度建设、巡视巡察等方面的指标。
第十六条 重。
第十七条
计分规则 指标权重
本部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中重点任务占 权重,保障性指 标不占权
(一)本部部门年度考核得分=重点任务考核得分+保障性指标考核得分。
(二)重点任务考核按照公司重点任务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三)保障性指标考核参照公司保障性指标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 本部部门考核管理程序
第十八条
指标确定
(一)重点任务按照公司重点任务管理相关制度确定。 (二)保障性指标参照公司保障性指标考核相关制度确定。 (三)各部门重点任务与保障性指标确定后,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本部部门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由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本部部门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
第十九条
过程管理
(一)各部门自行负责考核相关信息的收集。
(二)办公室通过重点任务督办,检查和提醒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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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考核目标完成。
第二十条
考核评价
(一)原则上与公司综合考核工作一并开展。
(二)每年 12 月底,办公室根据重点任务跟踪督办情况,
汇总各部门重点任务年度完成情况、考核评价情况和得分情况; 各保障类指标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保障类指标考核评分。
(三)次年 1 月上旬,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组织召开考核结果审查专题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应当在考核结果审查专题会上提出申诉,由综合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现场审议,并给出处理意见。相关内容审议通过后, 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形成本部部门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议题, 提交公司党委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应用
(一)本部部门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作为本部部门和部门负责人民主评价的参考依据,在开展民主评价工作时作为附件提供给参评人参考。
(二)本部部门民主评价结果作为部门综合绩效奖金总额浮动的依据。民主评价结果为 A 档时,部门综合绩效奖金总额上浮 ;民主评价结果为 B 档时,部门综合绩效奖金总额不上浮。
(三)本部部门负责人民主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部门负责人综合绩效奖金核算和积分进档的依据。具体按照《xx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xx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规定》、《xx公司岗位绩效工资薪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一般管理人员绩效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指标与目标确定
由各部门自行组织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签订部门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后,按照逐级分解的原则由相应岗位及人员承接,结合相应岗位及人员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各岗位及人员对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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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绩效考核指标权重与计分规则
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确定的考核指标,结合本部门绩效管理实际需要,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
过程管理
(一)本部一般管理人员自行负责考核相关信息的收集。 (二)各部门自行通过任务督办等方式,检查和提醒一般管理人员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促进考核目标完成。
第二十五条
考核评价
(一)每年 12 月上旬,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一般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与考核等级评定。
(二)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各部门填写《公司本部一般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表》(见附件)
(三)考核等级评定原则: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与目标完成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其中:各部门获得优秀的人数不超过部门一般管理人员总数(不含挂职和专业师)的 。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反馈
每年 12 月 15 日前,部门负责人可通过面谈或书面形式, 将考核评分结果及考核等级评定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肯定工作成绩、提出改进意见、交流工作思路等。
第二十七条
考核申诉
一般管理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申诉,经所在部室合议后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理由充足或应工作纰漏造成的应及时调整或纠错。不涉及调整或无误的,申诉人应予以理解和服从。申诉有效期为考核结果反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第二十八条
考核结果应用
(一)一般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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