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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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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1.名词解释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

(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2)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3)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

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 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4)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4.比较的方法。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5)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第二在看待和研究证据法的价值理性和价

值取向时,应当认识到脱离我们所处的社会的法律价值是毫无意义的。第三加强政局理论研究的学术规范性。第四提升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6)简述英美法系证据法学的主要特色。

答:1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而着重研究诉讼中出现的证据问题。2证据法学的研究角度与诉讼结构存在着必然的联系。3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注重建构完善的证据法律制度,理论上也重视如何通过政局法律值得的建立健全来保证陪审员对实施作出真实判断和当事人双方能够公平的进行诉讼。

(7)简述大陆法系证据法学的主要特色。

答:1首学术传统影响,大陆法系的证据法学者不但重视观念内涵的演进阐述,而且注重证据法学完整体系的建构,即讲求证据法学篇章结构的设计,注重前后的一致性、连贯性和逻辑性,2大陆法系的证据法学主要从司法机关角度研究证据法。3大陆法系的证据法学不太重是证据规划的研究。

(8)简述证据法学的体系结构。(学员自己在书中找)

提示: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证据法概述”;第二章“证据法学”第二编“证据论”;第三章“证据概述”;第四章“证据的种类”;第五章“证据的分类”第六章“证据的一般原则”第三编“证明论”第七章“诉讼证明概述”第八章“证明对象”第九章“证明标准”第十章“证明责任”。 (9)为什么说证据法的基本性质是程序性。

答:1证据法主要是涉及案件事实的认定范围,即从审判上确认法律实施的规则。2证据法作为程序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诉讼程序所固有和既成的程序和规则,如果失去了证据法,那么诉讼程序便是失去存在的基础和形式。 3.论述题

(1)论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

答:随着诉讼证明方式两次转变,无论是从“神证”到“人证”飞跃中所展示得从科学的蛮荒状态到人类对自身认识理性的信任与尊重仍至崇拜,还是从“人证”到“物证”的调整中所显现的客观科学派生的物质证明力量对于主观认识的补充与制衡的互动,人类司法史从“非理性到理性,由于每到文明”的伟大金华资卢中有着深深的科技印迹。1证明对象方面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学以及生态学等原理进行。2证据种类按我国学者的解释,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3利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和审查证据。

(2)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答:1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则制度。2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3诉讼证明的基本原理。4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环境。5有关珍据法和证据法学边缘交叉问题。

第二单元

1.名词解释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特征事实之间有关的联系。

证据和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的事实材料。 证物:主要是指以自己的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者痕迹。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录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储存的电子影像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的有关情况而向司法机关承办案件的有关人员陈述案件情况的人。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就其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人的意见”,是由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所作的结论性意见。

勘验笔录:是指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或尸体,有特定专门机关的办案人员依据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勘查、检验而制作的实况纪录。

现场笔录:是指执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况所作的笔录。 2.简答题

(1)论述诉讼中设立证据制度的必要性。

答:第一有举证责任的司法机关和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第二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可以说诉讼上设立证据制度,实甫邮局政策人的司法机关、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支持自己主张的需要,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裁判的需要。 (2)简述书证与物证的关系和区别。

答:1书证是以客观物质材料作为必要载体,借助文字、符号或图案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

明案件事实,而无证则是以外部特征、属性和存在状况本身来证明案件实施情况。2书证是以其内容反映和表达人的主管思想及其行为的物质材料,而无证并不反映人的主管思想。3书证所表达、记载的内容和形式,一般都能为常人所理解,反映的内容一般较为明确、清楚,而物证在表象形式上则回收客观存在的特殊状态所决定。4书证在许多情况下可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或案件中的某一部分事实,起证明的案件实施情节一般较完整,而物证往往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个别片段。5书证和物证在保存和固定的方法上存在差别。 (3)简述书证的主要分类及意义。

答:1从书证是否依职权之作为划分标准,可划分为公文书证和私文书证。2从书证内容性质的不同作为划分标准,可划分为处分行书证和报道行书证。3从书证形式程序或要求的不同,可划分为一般书证和特殊书证。4从表现书证内容的方式在外形特征上的不同,可划分为文字书证、图形书证和符号书证。5从书证制作方法的不同,可划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影印本及翻译本。

(4)简述书证审查判断的主要内容。

答:1审查书证与特征事实又无相关联系。2审查书证的制作人,确认该著作认识有制作该种书证的资格。3审查制作书证的手续是否完备。4审查制作书证的程序是否合法。5审查书证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6审查书证的收集是否合法。 (5)简述视听资料审查判断的主要方法。

答:1追根溯源法2比较印证法3背景考察法4科学鉴定法 (6)我国关于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答:1了解案件情况2能正确表达意志3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既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7)简述证人证言审查判断的主要内容。

答:1证人与本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关系2证人的品质3证人证言的来源4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述力5证人感知案件事实的客观环境和条件6证人提供证言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7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是否一致或协调 (8)简述诉讼上自认的概念与特征。

答:诉讼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特征:1自认必须发身在诉讼过程中2自认识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3自认必须明确表示的4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 (9)简述被害人陈述的主要特征。

答:1证明的直接性2表达方式的多样性3包含内容的综合性4陈述内容真伪的双重性5证

明对象的排他性

(10)简述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答:1参加诉讼的依据不同2地位不同3陈述范围不同4诉讼中的作用不同5具有的专业知识不同6参加诉讼的依据不同7参加诉讼的名义和体现的意志不同。 3.论述题

(1)论证据的基本属性。

答: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础特征。这三个特征是相互和联系缺一不可的。前两者是证据的内容特征,,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特征。证据的内容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审查、检验和鉴定来确定。合法性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方面的政局基本要素,表明了证据内容的形式之一,告诉我们什么样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那些人有权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应当怎样去收集和审查证据,为我们收集、审查和判断每个证据提供了方向和途径,掌握了这三项标准,,为判明整个案件真实真相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2)论书证的特征。

答:1书证是一材料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2书证由于其所在实体具有明确的思想内容,因此容易被常人所理解。3书证具有稳定性。4书证的存在形式是书面文件或其他物体,而不是存储音像的磁性材料。5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与案件相互联系。 (3)论书证提供与收集。

答:由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性质和调整对象、范围的差异,每种诉讼的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的要求不同,以及各诉讼活动的参加人的身份不同,书证的提供与收集在法律上也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1民事诉讼种书证的提供与收集,原则上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和第2条的规定,原告向法院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2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受到起诉状副本至起十日内,提供证据作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刑事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有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之分。在公诉案件中,因被告不承担举证责任,证据的提供收集主要由有关的机关负责。 (4)论视听资料的特征。

答:1视听资料具有综合性2视听资料具有动态直观性3视听资料具有高度的准确性4视听资料具有科学性。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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