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的轴线投视在基坑内,打木桩,钉上小元钉,按设计图纸尺寸进行复核,偏差值小于5mm方可使用。检查各独立柱基和条形基础的土方基底尺寸,拉中线两边丈量,对小于设计基底部分采用人工清边直到满足设计要求土方基底尺寸为准。基础土方工程高程按设计基础垫层下土方高程进行检底±20mm为合格。 2、基础垫层施工
根据设计基础施工图,对各独立柱基、条形基础大样图各条边加大100进行支模,按设计的基底高程进行抄平,固定模板,检查各独立柱基垫层、条形基础垫层与设计尺寸是否符合,出现偏差及时纠正。经检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后,方可现浇C15砼垫层,垫层必须浇捣密实平整,便于上部工序弹基础墨线。 3.钢筋绑扎
按设计图纸全数检查,绑扎采取全部绑扎,无缺扣、松扣。柱钢筋插入基板内与基板钢筋连接,平直部分大于150。柱插筋四角部分采用焊接与基板钢筋连接,焊缝长度12d。(单面焊)焊缝必须饱满无夹渣部分,以保证现浇砼柱主筋不位移。基础有两层,钢筋部分必须采用Φ14铁马支撑上部钢筋间距800,基础钢筋绑扎前必须先清理基坑内杂物,以免污染钢筋。
4.支模
模板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模板采用大模拼装组合,钢管、扣件固定。必须做到拼缝严密、垂直、不晃动,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模板上口水平高程与设计高程必须一致,±4mm为合格,超出部分应调整。 5、现浇砼
应对各部位钢筋、模板全数按设计图纸检查,自检合格后,在报监理公司、质检部门检查合格后,监理公司签发混凝土浇筑令后,方可进行。现浇混凝土配料、搅拌,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执行,严格控制水灰比,对含泥量大于3%的砾石必须冲洗干净方可进行搅拌混凝土。混凝土捣固采用φ50插入式振动棒进行捣固,严禁欠振和漏振现象出现。混凝土浇注成型后必须做到几何尺寸规范、密实、平整,无蜂窝、麻面和露筋现象,无胀模现象。用自来水养护不小于10天,每天三遍。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和混凝土验收规范要求。 6、试件制作
采取现场随机取样,每一次取2组,一组为标准养护,一组为同条件。
7、土方回填
基础土方回填必须采取分层夯实。每一次回填厚度为250,回填土方压实系数不小于94%,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120Kpa。
第五章 质量要求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项次 1 2 3 边坡偏陡 标高 长度、宽度 -0 检查 不允许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项目 允许偏差 +0,-50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第六章 土方开挖后监测措施
观测要做到“三固定”,即固定观测时间、人员、仪器(线路),平时目测相结合,发现异常,及时采用应急措施。
第七章 质量保证措施
本工程施工实行优质管理,质量第一,严格管理,精心操作,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质量。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和有关操作规程进行。
1、推行项目法管理,组织一个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做好与甲方、监理、、质监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处理好工地上各工序间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中认真执行设计、施工规范、规程的质量验评标准。 2、贯彻“谁施工操作,谁负责质量”的原则,执行质量一票否决权的规定。
3、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3.1充分了解现场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和设计要求。
3.2熟悉施工图,熟悉工序流程、质量标准、安全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3.3对操作工人验证上岗,签定质量安全责任合同。
3.4对基坑平面位置及水准高程的测量要有明确依据和现场确认核准。
3.5现场准备1000平方米的彩条布,如遇土方边坡防护未到位时,碰到大雨、暴雨能覆盖边坡。 4、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规定及时地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技术资料收集工作,做到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无误。
第八章 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和标准水准点,
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筑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并记录。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第九章 质量通病防冶
4.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5.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7.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8.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
基础方案独立柱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