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6.10.17 【实施日期】2016.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6〕66号)精神,自2016年年度审批开始,国家统计局将新增和变更的一套表调查单位的审核确认权下放到省级统计局,跨省(区、市)法人单位剔重及退出的一套表调查单位的审核工作,仍由国家统计局完成;最终确定的年(定)报调查单位库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推送至联网直报平台。遵循“申报简便、核查易行”的基本原则,省统计局决定自2016年年度审批起,全面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减少申报材料。取消要求所有企业提供的基本情况表的上传,企业填写并签 1 / 3
字、盖章的原始基本单位情况MLK101表必须收集,由基层统计机构存档备查,取消要求
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取消要求“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提供的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建设项目批复(备案)文件复印件,取消要求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提供的《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将原投资专业申报材料简化为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和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照片均可)。
(二)充分利用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信息共享后,全面取消要求所有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材料,充分利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通过工商信息审核验证企业的真实身份;随着部门信息的进一步共享,将逐步取消审核中要求企业提供的纳税申报材料,充分利用税务信息确定企业规模,逐步取消要求企业提供的资质证书材料,充分利用住建部门信息确定企业资质。 二、2016年年度审核和2017年月度审核具体要求 (一)审核流程
各市州统计局名录库主管机构和相关专业要利用现有审核平台,按照原有审核流程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每月按时报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备案(即在审核平台完成市州名录终审)。 (二)审核时间
1.年度审核。2016年年度审核分两次进行。
(1)2016年11月15日前,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在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完成第一批“四下转四上”单位和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单位的审核以及退出单位的申报; (2)2016年12月25日前,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在11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 2 / 3
完成第二批“四下转四上”单位及新开业单位的审核。第二批单位推送联网直报平台
前,国家统计局依据12月份工业财务快报数据确定第二批工业退出单位名单。 2.月度审核。各地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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