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公司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执行责任人。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审批程序。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因工作需要,经相关责任人申报审批后,可以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员工须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
员工须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
员工须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
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
为了强调工作的计划性,公司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果员工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被视为无效。
5.加班小时数
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小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外出
如果员工提出加班申请,需要领导签名,而该领导适逢外出,申请加班的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用电子邮件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人事部,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工作日加班,应付给其本人相应工作时间全部工资的150%;周六、周日加班付给其本人相应工作时间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相应工作时间全部工资的 300%。
(2)加班补贴和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部核实后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