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xx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专业划分
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环境监测专业适用于从事大气、水、土壤、噪声、放射性污染源及污染物监测;生物、生态环境、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环境监测方法及标准研究;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程序设计、计算机管理;环境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环境监测仪器开发、设备测试、维护及使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环境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污染物控制的
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无害化原料、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工程评估及环境科技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环境科研专业适用于从事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研究;环境规划的研究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及建设等的技术研究;有害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危害的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及设备的研究;环境质量及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环境管理专业适用于从事环境监察、辐射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环境保护计算机网络管理及数据维护、环境保护计算机应用、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破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任助级职务4年;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