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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版权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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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文章中要使用一张图片,首先要判断图片是否拥有版权,再联系对方,获得对方授权才行。

图片授权有哪些方式?

目前,主流的图片使用方式是在正版图片网站下载免费/收费图片,获得版权人/图片网站代理转授权后,再进行使用。

授权方式主要有三种:RM、RF、PE 1、RM (Royalty-Managed) 版权管理模式

也称特定使用范围版权模式,用户取得的使用授权受到次数、时间、空间和用途等条件限制。用户每次使用该类图片,都必须获取使用授权,用户也有机会买断图片的使用权。

2、RF (Royalty-Free) 免版税使用模式,也称免版税金使用版权模式

用户取得的使用授权具有非排他性授权使用的特征。用户购买使用授权后,其使用图片不受使用次数、时间、空间、用途限制。RF 图像产品只供购买者自己使用,不可以转让或再次出售,也不能被买断独家使用权。

3、PE (Price-Easy) 简单定价模式,也称简单定价的特定使用范围版权模式

可以一次购买,多次使用,授权价格基于 RM 模式,但是已经被预先设定好使用次数、时间、空间和用途。这样图片的定价相对可以标准化,简化了用户的购买流程。通常预设的参数是:使用 1 次,有效期 2 年,限中国大陆地区。用途则预设的参数有 5 种:广告发布/展示,宣传册/传单/直投媒体,媒体出版-封面,媒体出版-内文,企业机构用途。

4、基于 CC0 协议的图片授权

采用该协议后,即代表作者宣布放弃作品的一切版权,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是指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具有其所有权的知识财产。

基于该协议的图片作品,可以被不加限制的引用、转载、二次改编、再发表、运用于商业用途,使用者可以不标示该作品的来源和作者。

图片标注原作者名字侵权吗?

未经原作者同意,即便在图片中标注原作者名字,还是属于侵权。如果在微信文章中进行这一行为,既属于违规,要面临文章被删除/被封号的风险,又属于违法行为,要面临被(被侵权者)起诉的法律风险。

图片说明来源出处还侵权吗?

未经原作者同意,即便在图片旁边说明来源出处,还是属于侵权,如果在微信文章中进行这一行为,既属于违规,要面临文章被删除/被封号的风险,又属于违法行为,要面临被(被侵权者)起诉的法律风险。

使用他人的头像侵权吗?

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真人头像照片在微信文章中,不侵犯版权,但涉嫌侵犯肖像权。

如果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捏造事实、陷害等,涉嫌侵犯名誉权。

如果他人的头像并非真人照片,使用在微信文章中,涉嫌侵犯该头像版权拥有者的版权。

截图他人朋友圈信息并使用在文章中属于侵权吗? 1、朋友圈信息

微信用户可以在朋友圈分享自己的信息,设置特定的公开对象,例如“所有朋友”、“特定群组朋友”等,该信息是否为隐私信息,目前还没有明确答案,但可以确定的是“该信息仅限于展示给好友看”。

如果好友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该信息转发到微信群、微博等公开场所,导致信息被公开,好友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其他人(例如媒体)未经允许使用了该信息,造成了二次传播或多次传播,导致信息传播范围更广,影响更加剧烈,好友及媒体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朋友圈照片

未经他人允许,擅自转发他人微信朋友圈照片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如果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捏造事实、陷害等,还涉嫌侵犯名誉权。

3、企业 LOGO

未经允许截图使用企业 LOGO,涉嫌侵犯版权。若使用在文章中,进行侮辱、诽谤、捏造事实、陷害等,还会涉嫌侵犯名誉权。

截图他人微博信息并使用在文章中属于侵权吗? 1、微博信息

微博用户发布的微博信息属于公开信息,未经允许截图使用不侵犯版权。但如果使用该信息对该微博用户进行侮辱、诽谤、捏造事实、陷害等,会涉嫌侵犯名誉权。

2、微博头像/照片等

微博用户的头像及发布的照片虽然属于公开信息,未经允许截图使用不侵犯版权,但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权。如果对该微博用户进行侮辱、诽谤、捏造事实、陷害等,还会涉嫌侵犯名誉权。

3、企业 LOGO

未经允许截图使用企业微博里的 LOGO,涉嫌侵犯版权。若使用

在文章中,进行侮辱、诽谤、

捏造事实、陷害等,还会涉嫌侵犯名誉权。 小贴士:

截图使用他人头像时,可以打上马赛克,就会大大降低涉嫌侵犯名誉权的风险。

截图他人聊天记录并使用在文章中属于侵权吗? 1、版权

首先需要判断聊天记录是否构成一部作品,大多数时候,聊天记录里出现的是日常交际用语,不构成一部作品。但是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作成果可以视为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甲发表的一段诗歌、乙发表的一段商业评论等。不过,很难界定使用他人聊天记录对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多少,即便他人进行维权,可能也很难获得经济赔偿。

2、隐私权

聊天记录属于非公开信息,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涉嫌侵犯隐私权。 3、名誉权

如果在使用他人聊天记录的同时,对该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捏造事实、陷害等,会涉嫌侵犯名誉权。

使用表情包侵权吗? 1、卡通手绘表情包

每个表情包都是一张图片,都是由作者创作出来的,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进行营利行为,涉嫌侵犯版权。

2、公众号人物表情包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公众号人物照片并进行营利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

3、影视剧中演员表情包

表情包涉及演员肖像权,影视剧演员对于剧照是否享有肖像权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分成几种情况。

演员自身和饰演角色高度重合

在张铁林诉安徽金种子集团、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侵犯肖像权一案中。法院判决认为:“张铁林饰演的清朝皇帝角色并不能脱离张铁林肖像而存在。因此,即使广告中的人物形象表现为张铁林饰演的清朝皇帝角色,仍然不能否认广告画面使用张铁林个人肖像的事实。”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演员对于剧照享有肖像权。

特型演员以特定造型出演

出于剧情的需要,在一些影视剧创作(例如历史类型)中,只能由某些外型与特定人物(例如国民时期的一些人物)特别相近的演员出演,这些演员被称为特型演员。特型演员通过特定造型以已有的特定人物外型出演,目的就是希望观众忽略演员本身肖像,而尽可能地认为其就是某位特定人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演员对于剧照不享有肖像权。

演员以脸谱等非自身形象出演

在章金莱(六小龄童)诉蓝港在线人格权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认为,肖像权仅限于反映真实人物的形象特征,而“孙悟空”的形象来源于小说《西游记》,是一个拟人化的石猴形象,与其本人形象具有本质区别和差异。大家将“孙悟空”形象和章金莱建立对应关系,并不是基于二者外在形象的一致性,而在于其精湛的表演将“孙悟空”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深入人心,使人们记住了扮演者。因此,章金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并非其本人肖像,蓝港公司在网络游戏中使用“孙悟空”形象的行为,不构成对章金莱本人肖像权的侵犯。

新媒体运营版权避坑指南

所以,在文章中要使用一张图片,首先要判断图片是否拥有版权,再联系对方,获得对方授权才行。图片授权有哪些方式?目前,主流的图片使用方式是在正版图片网站下载免费/收费图片,获得版权人/图片网站代理转授权后,再进行使用。授权方式主要有三种:RM、RF、PE1、RM(Royalty-Managed)版权管理模式也称特定使用范围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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