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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明确责任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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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明确责任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2011年是我市迎接文明城市复查的关键时期,全市再次掀起了集中拆除违法建设整治活动,我区按照市2011年集中拆违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疏理确定拆违菜单,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及时成立了拆违指挥部,强化领导、全区动员、条块联动,形成了拆违控违的工作机制。截止7月31日,我区已查处违建1366起,查处面积415261.1平方米,拆除违建1313起,拆除面积354023.1平方米,占自定目标任务42万平方米的81%,在强化违建拆除力度的同时,我区积极探索违建管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源头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管控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拆除全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真正形成全区违法建设管控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有效格局,实现地区新增违法建设零目标、已建违法建设逐步拆除,全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有序推进。 一、健全违建管控组织网络。

建立了区、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管控组织网络。区成立了江宁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城建、城管工作的区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控违拆

违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13个街道(园区)均成立了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不少于30人的违建管控执法队伍。各村(社区)也都成立了违建信息查报员队伍,全区共有违建信息查报员1933人,同时在各街道、村社区的主要路口公示违建管控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以及三级违建举报电话,汤山街道还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次500元的奖励。

二、明确违建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2010年7月25日制定出台了江宁委发(2010)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管控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村(社区)、街道(园区)、区三级管控责任体系,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负责人。一是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各村庄、小区、企业、公共场所等个人和集体各项建设活动的巡查;二是各街道(园区)负责巡查、督查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三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为街道(园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指导街道(园区)做好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督查街道(园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情况,组织综合执法队伍对重大违建进行强制拆除。四是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 三、完善违建管控工作机制。

1.完善巡查上报机制。切实加大违法建设巡查力度,信息查报员每天在所辖地区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

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园区)上报信息,并填报违法建设信息查报表,每日一报。街道(园区)管控中队负责巡查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并每日向区区违建管控办上报进行查处和拆除情况。区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全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情况,并做好违建管控台帐,及时向区领导上报全区重大违法建设情况,通过加强巡查上报制度,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督查机制。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每周两次对街道(园区)违法建设管控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各街道(园区),各街道(园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查处解决。各街道(园区)也组织相应的督查队伍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管控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3.建立问责机制。区两办为了加强对违建管控的问责,印发了《江宁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宁委办发〔2010〕51号)、《关于转发《南京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拆违和拆迁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宁委办发〔2010〕79号),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领导工作,不得利用职权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庇护,不得干扰查处工作。凡在本辖区、本部门责任范围内发生新的违法建设不能及时依法处理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

责任。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党员、有关基层组织参与违法建设的案件。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4.建立联动机制。全区建立各职能部门对违法建设联全管理,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小区内改变房屋结构、违规装饰装修的查处,实施对物业管理公司控制违法建设的监督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违法建设案件资料的提供和案件办理工作;区建工局负责全区有资质的违法建设施工单位的查处工作。区规划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程度进行定性。国土分局负责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查验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区违法用地建设案件的查处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强拆工作人员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恶性抗拆事件。区委政法委、法制办、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拆除的稳定保障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移送的违建案件积极介入,快速查处,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区法院负责违法建设管控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行为的研究论证,依法审理拆除违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相关刑事案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城市管理合法秩序。自来水、供电、燃气等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供水、供气、供电。

5.完善违建管控台账。村社区信息查报员,每天根据巡查情况填报违法建设信息查报表,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街道

(园区)上报信息,并实行日报制。街道园区实行周报制,每周向区管控办上报违建情况。区管控办每月汇总全区违建情况。全区各街道园区,在建立信息资料台帐的基础上,对辖区每户居民的房屋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并通过拍照、摄影等手段,对在建户户主、所属村居、占地面积、房屋现状、持有手续、查处情况等各类信息,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做到“一户一档一图”,真正从源头上构建监控的防范体系。 四、加大违建的拆除力度。

加大拆违力度,对新出现的违建做到发现早、拆除快、损失小,在建违建必须在3日内处置完毕,对面积较大、拆除难度较大的要在20日内完成行政执法程序,并拆除到位。今年迅速拆除了影响南京市大里保障房拆迁、南京南站区域的企业拆迁、麒麟创新科技园建设、溧马高速建设拆迁、汤山新城项目拆迁、湖熟街道、汤山街道集镇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中一批有影响的违建,拆除了水阁、轿子山垃圾场周边的猪圈、披棚2万多平方,通过以依法拆违促进拆迁工作,为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民生工程的稳步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强化违建管控责任考核。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区政府、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区设立个人风险抵押金和集体管控保证金,集体管控保证金按各街道(园区)所管辖社区数量,每个社区

健全机制 明确责任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

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2011年是我市迎接文明城市复查的关键时期,全市再次掀起了集中拆除违法建设整治活动,我区按照市2011年集中拆违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疏理确定拆违菜单,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及时成立了拆违指挥部,强化领导、全区动员、条块联动,形成了拆违控违的工作机制。截止7月31日,我区已查处违建1366起,查处面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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