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
记账办法及实例
一、2020年1月10日计算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当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3000,国家统一津贴2000,基础性绩效1000,奖励性绩效500,应发合计6500(以上各项为人社局审核部分)。
计算确认需财政下拨至基本户财政负担部分及财政缴纳并直接划转部分(此部分人社局审核工资时未计算在内):当月工会费50,福利费100,单位缴养老保险400(以上三项会下拨至单位基本户),单位缴住房公积金300(财政直接划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合计850。(另外财政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未考虑在内)
以上当月应付职工薪酬总计7350。
另计算确认从工资总额中代扣个人部分:个人缴住房公积金300,个人缴医疗保险100,个人缴失业保险30,奖励性绩效500,个人缴养老保险200,个人缴职业年金100,合计1230。(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个人实发工资应为:应发合计6500-扣除部分1230=5270 另计算确认需缴纳当月个人所得税50(从奖励性绩效中扣除) 2019年1月10日做凭证时分录如下: 1、计提当月应付职工薪酬总额: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73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3000
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津贴 2000 应付职工薪酬—基础性绩效 1000 应付职工薪酬—奖励性绩效 500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费 50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0 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缴住房公积金 300 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缴养老保险 400
预算会计:不做
2、计提当月从工资总额中扣除部分:(个人缴住房公积金300,个人缴医疗保险100,个人缴失业保险30,个人缴养老保险200,个人缴职业年金100合计730从基本工资中扣除,奖励性绩效500从奖励性绩效中扣除)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730(扣各类代扣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奖励性绩效 50(扣个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住房公积金300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医疗保险 100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失业保险 30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养老保险 200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职业年金 100
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50
预算会计:不做
二、1月14日财政直接支付教师实发部分:5270;财政代扣代缴个人缴住房公积金300,医疗保险100,失业保险30合计430至相关部门,同时将单位缴住房公积金300由财政直接划转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20年1月14日做凭证时分录如下: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2270
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津贴 2000 应付职工薪酬—基础性绩效 1000 应付职工薪酬—个人缴住房公积金300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100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30
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缴住房公积金3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60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基本工资 2270
事业支出—国家统一津贴 2000 事业支出—基础性绩效 1000 事业支出—个人缴住房公积金300 事业支出—医疗保险 100